我才是查理:“鸟人”查理
查理是爵士萨克斯风手Charlie Parker,从“摇摆乐”到“Bebop”,他重新定位爵士乐,把鼓乐喧天的摇摆乐,引向一个全新方向。这个新方向虽不像“摇摆乐”得万众爱戴,但它成为非常个人及知性的音乐,直到今天,凡是学爵士乐的人,都会对这个时期的曲风做一番研究。
“Bebop”的名称出处不详。爵士乐手哼唱调子,总爱“doo-Be-doo-Bop”,或许“Bebop”就是这类哼唱的拟声词。名称虽风趣,40年代“Bebop”可是一种cult,展现了一种生活方式:浮华的衣著、黑眼镜、贝雷帽、专用的握手方式及行话。更重要的,是它表现了音乐复杂思维的一面,让音乐从娱乐群众,晋升到群众需深入学习及了解,才能欣赏其奇妙之处。
“摇摆乐”风靡一时,主要因为它适合跳舞,而且音乐大部分事先编写,耳熟能详,琅琅上口。“Bebop”不是舞曲,它放弃“大乐队”(big
band)的组合,选择“小型乐队”(combo)。因为“摇摆乐”的格式有所拘限,束手束脚,导致乐手无法痛快地即兴演奏(improvise),才寻求突破,演进为“Bebop”。
当然,“Bebop”不是查理的,不少奇葩因查理勇敢的突破而崛起,其中有Thelonious Monk、Dizzy Gillespie、Dexter Gordon、 Bud Powell 、Stan Getz等。“Bebop”的风格不单是即兴演奏旋律及节奏复杂,它的和弦也比“摇摆乐”丰富,与旋律产生更多“冲撞”。
也许你好奇,何以要“冲撞”?打个比喻吧,流行歌曲容易上口,却很快令人厌腻。或许一时间你无法接受“冲撞”的不协调,但是正因如此,你听它一百遍,也无法从头到尾哼唱一遍。因此它耐听,越听越有味,这就是“Bebop”为爵士乐开创的小众市场。
可惜天才命短,查理34岁因嗜毒辞世。说到“鸟人”(Bird或 Yardbird)的绰号,还有个典故。话说有回在前往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演奏的途中,查理一行人的车子撞伤一只鸡。查理二话不说就下车,把鸡抱在怀里。一路上,他把鸡当宝宝抱,直到抵达目的地后,才命人把鸡煮来吃。
(本文载于7/4/2016《佳礼专栏》杨艾琳【凭窗下望】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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